生态环境部拟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标准和条件 - 轻工-产经新闻 :: 新闻中心_中钢网欧意交易所 OKX欧易全球主流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4-12-12 21:38:5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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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就《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申报专项资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是符合各省(区、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申报资金当年及上一年度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二是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申报资金上一年度截至申报资金当月,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被降低环保信用等级、不存在专项资金申报使用或生态环保方面未查明的问题;三是申报资金上一年度已按要求上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处理种类和数量,并将所有数据上传至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四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数量满足要求,即: